台修法"乌龙":名人代言不实,要"故意"的才受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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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法"乌龙":名人代言不实,要"故意"的才受罚

2010年08月27日 16: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立法院”5月三读“公平交易法”修正案时发生“乌龙”,通过未被采纳的“公平会”版本,赵丽云表示要再提修法,规定名人若明知代言有引人错误的疑虑,仍不实代言产品,须连带赔偿,但素人除外。

  报道说,当时“立法院”本要通过赵丽云的的版本,但误植为“公平会”的版本,导致法条规定名人为产品代言广告,如果“故意”有虚伪或引人错误,将必须与广告主一起负连带赔偿责任。赵丽云说名人要“故意”才被判刑,可能性很低;但素人代言的影响力有限,所以不需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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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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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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