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全力促进生育 拟补助第三胎托育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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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全力促进生育 拟补助第三胎托育费

2010年09月06日 1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为了促进生育,台湾“内政部”除了公开征求促进生育的口号,近日还打算再出奇招,“内政部”6日表示,正在规划扩大办理家庭部分托育费补助,其中0到2岁儿童家庭部分托育费补助对象将增加第三胎家庭并不设排富及就业限制。如果按照目前婴儿送托率4%估计,2011年度预计增加5600万元(新台币,下同)支出。

  台“内政部”指出,目前台湾正面临少子女化现象,年轻家庭往往因为“难以兼顾就业及育儿”、“担忧外人托育质量”、“幼儿托育费用过高”等理由,而无能力或无意愿生养小孩。

  台“内政部”表示,基于儿童是公共财之观念,应协助家庭分担幼儿照顾责任,推出“保母托育管理与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一方面针对目前尚无法规管理之居家保母托育服务,设计出一套良好之管理机制,来提升幼儿照顾质量,另一方面提供家庭部分托育费用补助,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鼓励妇女就业提升妇女劳参率及婴儿出生率的长远目标。

  考虑生育第三胎对家庭的经济负担,并为提供质量并重的托育服务,台“内政部”规划扩大办理现行的家庭部分托育费用补助,除目前年收入150万元(含)以下家长在就业的情形下,把未满2岁之幼儿交由小区保母系统及托婴中心之保母收托者,可以申请3千元补助外,第三胎将不设排富条款及就业条件,对于弱势家庭补助5千元。

  台“内政部”儿童局表示,增列第三胎家庭部分托育费用补助的金额,依据“户政司”08、09年度婴儿出生的生育胎次第三胎以后者共有39304人,如果按照目前婴儿送托率4%估计,2011年度预计增加5600万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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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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