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生效 厦门乘其“东风”加速对台金融合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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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生效 厦门乘其“东风”加速对台金融合作

2010年09月12日 19: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9月12日电 (记者 詹托荣)《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于12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跨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新时代”,与台湾一水相连的厦门经济特区将乘“ECFA新时代”东风,加速对台金融合作。

  今年6月15日,中国国务院同意厦门经济特区发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先试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

  “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厦门将在两岸签署ECFA、《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框架下,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厦门市政府金融处处长陈跃进介绍说,厦门将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积极稳妥地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厦门目前已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但目前由于台湾地区尚未核准其当地企业在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以及其银行,在大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导致目前对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尚未开展。陈跃进透露,厦门下一步以ECFA正式生效为契机,积极向中央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对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取得突破,进一步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

  据介绍,在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上,厦门将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引进台资金融机构,促进金融业发展,推进两岸金融业合作的配套优惠政策措施,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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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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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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