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者:台司法"病入膏肓" 应为法官建退场机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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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者:台司法"病入膏肓" 应为法官建退场机制

2010年09月15日 10:27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骂台湾司法“病入膏肓”或许不太公平,但说它与人民的距离太远却是一点不假。笔者前一阵子还连续写了几篇文章,批评部分台湾司法官员的无能、无行,如今看来还是讲得太轻了一些。过去一个星期,台湾所有媒体都花了许多篇幅讨论台湾司法何以沦落至此,简直到了让人不能忍受的地步。

  首先,大家难以想象的是,司法弊案、丑闻、贪渎事例层出不穷,接连几位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法官因为关说案情或收受贿赂,有人遭到调查,有人遭到判刑;其次,最近又先后有许多荒谬至极的误判、谬判,比如说连续几桩幼童遭到性侵案件都遭到法官以不能证明违反当事人意愿为由,予以轻纵,终于引发民众的怒火。

  现在民间已经开始串连,月底恐怕将有数万民众走上街头,要求司法主管单位对能力不堪担负审判重任、早该绝种的所谓“恐龙法官”建立退场机制。马英九后来也出面表示,司法可以独立,但并非孤立,不能和人民的司法情感、社会的伦常认知有太大的出入,逼得司法主管单位也赶忙出面灭火,要对审判结果加以规范。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三个结论。第一台湾还是个“官本位”的社会,马英九被迫出面定调,对有关官署当然会有正面作用;第二民主真好,如果不是民怨已深,媒体广泛报道,这些司法官员恐怕还要好官我自为之;第三司法改革仍是一条漫漫长路,各界仍要持续不断地关切与施压,否则难尽全功。

  司法人员不能不食人间烟火,不能只会斤斤计较于表面的法律文字,而置立法精神、民众期望于不顾,否则真是一些只会玩弄文字技巧、缺乏实务经验、没有同理心的法匠而已。就以儿童遭到性侵案件为例,一个连话都还讲不清的6岁女童哭闹之余,法官还要其如何强烈表达反对遭人侵害的意愿?简直莫明其妙。

  台湾“最高法院”日前为此召开会议,最后虽然是以参酌立法旨意及保障幼童的主张获得多数通过,但仍有相当人数的法官坚持,审判独立不应受到外界的压力,仍然强调罪刑法定主义及法律应当明确的原则。换句话说,他们仍然认为,问题不在他们枉法裁判,引用法条不当,而是法律本身不够明确,所以主张“修法”。

  这种论点实在让人生气,其实台湾法律早就规定,凡对未满14岁者性侵将加重刑罚,检察官通常不但是依法起诉,而且多是从重求刑,一般民众对此类案件也是抱着相同、不愿容忍的态度,但就是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法官会对法条的适用产生误解。真不知是大家错了,还是台湾的部分法官才真是特殊材料拼装而成的?

  台湾的司法果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现在确实少了政治干预,但却让人发现,法官本身的良莠不齐也是一个必须迫切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即使“最高法院”已经做成等同判例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议,但催生、建立法官淘汰及考核机制仍为当务之急。(作者 蔡玮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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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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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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