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让陈水扁儿子认罪的台律所或将首先在大陆设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曾让陈水扁儿子认罪的台律所或将首先在大陆设点

2010年09月27日 10:18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昨天(26日)上午举办的海峡律师论坛上,厦门司法局透露,最快下个月就将有台湾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在厦门诞生,这将是大陆的第一家台湾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而陈水扁洗钱案中,让陈致中认罪的关键人——— 台湾叶大慧律师,则很可能成为首个“勇吃螃蟹者”。

  厦门市副市长詹沧洲介绍,2009年以来,厦门司法局率先受理了台湾地区3家律师事务所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厦门司法局官员表示,自9月15日福建省司法厅发布“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后,相关台湾律师事务所的审理、报批工作已在积极进行中,很快就有具体定案。

  据悉,去年5月17日,国台办主任王毅在首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相关法律服务。随后,去年8月份,台湾资深律师叶大慧在台籍律师邱冠魁协调下,向厦门司法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希望可以尽快到厦门执业。

  叶大慧是叶大慧律师事务所的主持律师,他是台湾第一批取得大陆律师证照的律师,结业于国家司法部和人民大学合办的律师培训班。在陈水扁洗钱案中,叶大慧律师担任陈致中、黄睿靓夫妇的辩护律师。(记者 张燕娟)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