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就农产品检验检疫达成六点共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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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就农产品检验检疫达成六点共识

2010年09月29日 18: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9月29日电 (记者 孙贤迅)台湾鲜梨明年上半年将实现输往大陆,台湾畜禽产品则加快输陆步伐,海峡两岸检验检疫专家29日在福州就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达成六方面共识。

  就落实去年12月22日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检验检疫专家当日在福州举行第二次工作会商,并达成六个方面的共识:

  关于台湾农产品输往大陆,双方专家表示将加快检验检疫风险分析,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实现台湾鲜梨输往大陆。

  关于台湾畜禽产品,大陆方面将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加工产品输入。

  关于大陆樱桃输台,台湾已经启动风险分析程序,将在技术资料齐全后尽速完成检疫准入。

  关于水果上部分农残标准差异问题,大陆方面表示,对大陆已经制定相应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按大陆标准执行;对大陆尚未制定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在大陆定出标准前,可暂时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或台湾标准作为输入检验依据。其他相关技术问题将尽快协商解决。

  关于台湾菠萝输往大陆,台湾方面将尽快安排大陆专家赴台湾对菠萝生产及检疫检验进行考察确认,以促使菠萝输往大陆获得更便捷的检验检疫通关措施。

  双方同意在电子证书及检疫犬制度上开展积极与密切的交流合作。

  第三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28至29日在福州举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名誉会长魏传忠,台湾外贸协会董事黄有才,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等出席研讨会。

  两岸专家、学者表示,将在《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认真落实达成的六点共识,充分发挥检验检疫在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两岸经贸发展,造福两岸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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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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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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