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研议性交易除罪化 “立委”忧“全民皆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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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研议性交易除罪化 “立委”忧“全民皆娼”

2010年10月14日 1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性交易除罪化?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忧变成“全民皆娼、全岛皆娼”。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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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当局昨日组织各界代表研议性交易“除罪化”问题,当局“内政部长”江宜桦今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强调,目前全案还在研议,至于最后是否“除罪”,“什么都有可能”。此外,对设立性交易专区,以避免全台湾都变成广义的红灯区、“全民皆娼、全岛皆娼”的建议,江宜桦认为,“这样的说法有点夸大”。

  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质疑江宜桦,称“内政部”现在研拟的方向究竟是“罚娼不罚嫖或是罚嫖不罚娼?还是娼嫖都不罚?”江宜桦则说,在宣告“罚娼不罚嫖”“违宪”之前,“内政部”就已经拟定方向,目前倾向“娼嫖都不罚”。

  吴育升质疑,“内政部”在昨日的座谈会中研拟除罪的议题,其中住宅区、文教区或是宗教寺庙附近一定距离内不宜有性工作者,“不分区怎么界定?”江宜桦则说,“电子游乐器就有规定哪些地方不能经营”。

  不过吴育升质疑,电子游乐器很好界定,但是性工作者从事交易的地点隐密,“你怎么看得到性交易?台湾会不会就这样变成快乐天堂?”

  江宜桦说,昨日座谈会中各界对于“通奸罪”部分是不是该因性交易“除罪化”而受到影响意见分歧。

  另外,对于吴育升建议“内政部”应该思考设立性交易专区的可行性,否则可能让全台湾都变成广义的红灯区,“春城何处不飞花,可能会变成全民皆娼、全岛皆娼?”江宜桦则认为,“这样的说法有点夸大”。

  另外,江宜桦并强调,“内政部”目前并没有任何定案,但是“如果变成政府鼓励性工作商品化、产业化,这是污蔑”。

  根据台湾有关团体日前作成的建议,警察取缔“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案件,即所谓的罚娼不罚嫖,不计入绩效;成年性工作者未除罪化前,建议“司法院”转知各地方法院简易法庭,考虑处以符合比例原则的罚锾,而非拘留。江宜桦说,警方在除罪之前对于性交易的执法态度 “该执行就执行,但是不会变成警察积点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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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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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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