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修法保劳工权益 雇主未替员工缴劳保费将重罚

2010年11月25日 15: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通过“劳保条例”与“就业保险法”两项修正案,因目前法规未针对雇主未负担受雇劳工应负担的保费,给予任何处罚,影响劳工权益。

    新修正案规定,将按照应负担保险费的二倍处罚,并要求退还之前劳工自行缴交的保险费。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