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初审通过所谓的“大嘴巴条款”,规定政务人员因为言行重大瑕疵、影响声誉跟政府形象,应该辞职下台。不少“立委”高度认同,说官员讲错话本来就该下台,根本不需要法令规定,但也有人认为“立委”失言更多,却不用辞职。
台湾官员失言不胜枚举,“立委”提案明定所谓的“大嘴巴条款”,规定“政务人员因为言行重大瑕疵、影响声誉跟政府形象,或是决策错误造成人民损害,应该辞职下台。”
国民党“立委”邱毅表示:“有些政务官真的是太大嘴巴,有时候政策不成熟他也讲,有时候不该讲的话他也讲,有时候脱线的话他也讲,这样的政务官在位子上,当然不适合。”
不过,哪些话是失言、怎样的失言程度应该下台?法令却没有明确的规范,“立委”担心笼统、语意不全的法条,会流于空洞。
民进党“立委”黄淑英表示:“这样看讲错话到什么程度,因为有时候是不小心,有时候是故意。”也有“立委”私下表示,真正失言最多的其实就是“立委”,如今“立法”要官员管好嘴巴,实在有点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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