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丽青谈《国际卫生条例》适用台湾地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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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丽青谈《国际卫生条例》适用台湾地区
2009年02月11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 2月11日,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际卫生条例》是防范疾病传播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书。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于2007年宣布《条例》适用于中国全境。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与世卫组织秘书处协商,就《条例》适用于台湾地区做出相关安排。 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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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1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台湾方面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接纳台湾参与《国际卫生条例》的运作一事指出,在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卫生健康问题上是诚心诚意的,采取的积极举措是切实可行的,台湾卫生专家从世卫组织获得技术信息的渠道是畅通的。

  有媒体在今日记者会上问及“我们注意到台湾方面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接纳台湾参与《国际卫生条例》的运作,在技术层面是一项进展,也是相关各方努力多年的结果,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范丽青指出,《国际卫生条例》是防范疾病传播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书。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于2007年宣布《条例》适用于中国全境。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与世卫组织秘书处协商,就《条例》适用于台湾地区做出相关安排。

  范丽青表示,这表明,我们对全球防疫是高度负责任的,在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卫生健康问题上是诚心诚意的,采取的积极举措是切实可行的,台湾卫生专家从世卫组织获得技术信息的渠道是畅通的。(据人民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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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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