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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放宽台居民在港逗留期限 由14天延长至30天

2008年10月15日 1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0月15日电 香港特首曾荫权15日在施政报告中表示,为配合两岸关系提升及发挥香港可扮演的角色,特区政府正加强香港与台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香港贸易发展局将在台北设立办事处,筹备工作已经踏入最后阶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曾荫权在报告中说,港府亦正推动香港工商界的精英联同在港的台商,组成“香港-台湾商贸合作委员会”,通过民间互动,促进两地工商企业直接交流,并加强两地经贸、投资、旅游及其它方面的合作。

  此外,为了向经常来港经商、旅游的台湾居民提供更大方便,香港入境事务处将于2009年1月推出两项新的便利措施:(一)取消台湾居民三十天内只可申请两次“网上快证”的规定;(二)将“网上快证”和多次入境许可证持有人在港的逗留期限由十四天延长至三十天。

  曾荫权表示,已委派财政司司长成立跨部门督导委员会研究和统筹促进香港与台湾经贸关系的整体策略和工作计划,委员会已展开工作。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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