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颁布新人事规定以杜绝卖官弊案再度爆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军颁布新人事规定以杜绝卖官弊案再度爆发
2009年04月27日 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为了杜绝过去台当局“总统府”卖官弊案,“国防部”拟定“台军重要军职候选、调任作业规定”、“台军上校级(含)以下主官(管)候选、调任透明化作法”及“台军候选、调任人事评议审查委员会设置规定”。

  规定指出,将律定主官任期两年,因任务及人事调节需要至少任满一年半(含)以上;主管任期一年(含)以上。

  晋 (派任)基数,依各职类职缺数及各年班历练状况,合理订定各年班晋(派)任中、少将人数。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