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4日庭审问答摘要:起诉书是圣经吗?(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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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4日庭审问答摘要:起诉书是圣经吗?(2)
2009年03月04日 18: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3:10-13:30

  ◎自述20分钟 看光盘才知辜珍交情

  扁:辜仲谅竟然每隔一个星期跑到我家去陪我太太,我刚刚看了光盘才知道,辜仲谅跟我家的交情,竟然远超过和蔡美利弟弟的关系,蔡美利是我太太的高中同学(应是大学同学),有40几年的交情,她两个弟弟我们更是从小看到大,他能胜过两兄弟,我佩服他的功力,更怀疑他的动机。

  吴淑珍跟我说,辜仲谅叫李曾文惠干妈,辜仲谅可以当李登辉夫人的干儿子,也可以每个星期至少到我家一次,辜仲谅跟我的关系,也远远超过我和我太太的关系,龙潭案他不只是中介的身分,而且可以从中跟蔡铭杰分到5千万的一半。

  ◎延押2个月 扁呛蔡守训

  扁:我是看到12月的起诉书才知道,李界木掌握到钱的一些事实,今天检察官起诉我,之前声押我,审判长又继续押我,还要延押我,我昨天晚上8点钟收到审判长的裁定书,但是我到现在都还没有接到高院2月27日撤销发回钧院的裁定书,我收到的是钧庭驳回高院的裁定,我不晓得被告的人权保障在哪里,我真的无法理解。

  ◎“总统”变原罪 法官称离题

  法:陈先生,你已经离题了,请就辜仲谅光盘部分做说明。

  扁:做为一个“卸任总统”,不该是原罪,审判长说被告在押期间,尚且干扰诉讼效力之进行,如果径予释放,非无逃匿可能。

  13:55-14:30

  ◎外媒采访不知情 不该构成羁押原因

  扁:审判长指我在押期间,虽人身自由受限制,以不食引发我身体不适的方法,都认为是存循法律外途径的意思,我必须沉痛指出,被告人权同时有言论自由,我羁押期间出书或外国媒体刊登,本人不知情的访问文章,怎么变成我在干援司法诉讼进行效力,这是羁押的原因吗?

  ◎被关还出书 扁:哪一条说不行

  扁:刑事诉讼法有哪一条说被告不能出书?而且还进一步干扰诉讼,扩张到如果被释放出来,非无逃匿之可能,对于狱中看见辜仲谅的光盘译文,加上审判长驳回撤销和停押的声请,一再表示,被告身为“卸任总统”还有相当影响力,难保不会利用过去的政商关系和信息来串证、灭证甚至逃亡。

  ◎羁押是“总统原罪” 法官:离题

  扁:包括昨天看到钧庭的裁定,又再一次表达类似的意思,说我纵使卸任,仍具相当影响力,只因被告卸任至今,言行仍受瞩目,偶出一语即受社会舆论报导,影响力深远可见一般,这就是“卸任总统”的原罪,也是声押、续押、延押的理由,叫被告如何甘服,先前审判长问我是否认罪,我认了,认了卸任总统的原罪,认了从政30年,主张“台独”、“一边一国”…。

  法:陈先生,你离题了喔,如果你还有这样的情况,我会再次打断。

  ◎扁:起诉书是圣经吗 为何不能挑战!

  扁:审判长在裁定书中一再运用,说起诉书哪一页哪一页,说我贪污、涉嫌犯罪且涉溓重大,当然审判长要押我,为押而押,我没有话说,但是如此轻率让人感慨被告的司法人权,纵使你鄙视他,把他踩在脚底下,也应该要讲道理,检察官起诉书洋洋洒洒一大册,难道是圣经吗?为什么不能质疑?不能挑战?审判长在昨天的裁定意旨中…。

  法:陈先生,请就辜仲谅光盘部分表达意见。

  扁:让我把它讲完。

  法:你还要讲喔?

  扁:不讲怎么会接到句号。

  法:如果你对延押有意见,请具状表示,

  扁:如果你不想听,我就具状表示好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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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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