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手段治贪腐 台湾要肃清需要双管齐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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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经济手段治贪腐 台湾要肃清需要双管齐下
2009年04月10日 16: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马当局上任8个月,一个国际机构发表的重要国际评比,台湾的清廉度在各国和地区中排名倒数第8,马英九闻讯立即亲自召开记者会,对此结果深感“痛心疾首”,并表示贪渎案件都发生在民进党执政时期,但新当局不回避责任,责成司法及行政部门3个月内就重大弊案及制度改进提出检讨报告。

  台湾《经济日报》今天的社论指出,大丈夫一怒而安天下,我们对马英九的震怒无宁十分肯定。但徒愤怒不足以成事,将贪渎一概算在前朝头上也不公允。因为即使过去8年,也不乏泛蓝人士参与其中,而8年之前国民党执政时,亦非弊绝风清,民进党只不过是肆无忌惮、变本加厉而已,如不是政风早已鱼烂,岂有可能平白生出许多蝇蛆?

  3个月内雷厉风行、剑拔弩张,风头之下自然宵小奸佞隐忍回避,看起来弊绝风情,情势一片大好。但等到运动的高峰一过,紧绷的神经逐渐松弛,而原有的生态与结构丝毫未改,则不出多少时日,必定故态复萌,政风再度臭不可闻,清廉程度离我们视为模范的香港、新加坡仍不可以里计。

  因此,要取法乎上,不能学其皮毛;就像过去数十年来新加坡官员常喜质疑的,我们怎么每年派一组官员去考察其newtown政策!不论香港新加坡,还是其它政风清廉地区,其实都有一个共通的特色,那就是以经济手段对治贪腐问题,因为其关键即在人性之中趋利避害的倾向。

  贪腐最常出现在政府极权而法治不彰的国家。因为政府的每一项管制,如果有效,就会涉及财产权的创造与毁灭,并且干扰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两者都可能攸关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决定利益取舍及归属的,又常是少数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与民代,可为其制造获利无比的发财机会。如果取财的代价相对偏低,官员火中取栗者必所在多有。

  因此,要肃清或减少贪渎,就要双管齐下:一边让利用公权力牟取利益的机会尽可能减少,一边则使借势借端牟取私利的成本尽可能提高;一消一长之间,无利可图,自会谨守分际,洁身自好。

  减少运用公权力营私之道无他,就是极力放松管制,回避对市场机制的干扰;不得已而为之,也要公开透明,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十余年来台湾的自由化本有快速进展,但贪腐横行如此,表示不当而且隐密的干预仍不在少,马当局要认真检讨,当从此处下手。提高贪渎成本这一边说来也不难,一方面要严刑峻罚,一方面则必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让贪渎之徒深知法网难逃,而且预期损失惨重,不敢轻易尝试。

  社论指出,台湾当前的问题出在法网太疏、漏网之鱼太多,预期会鎯铛入狱的机率太低,因而令许多不肖之徒无所畏惧,而且屡试屡成,食髓知味,乃至于胆大妄为,无法无天。要矫正此一疏漏,两个机制必须建立:一是一个铁面无私、执法不苟、不受任何既有势力污染掣肘的监督机构。另一个机制就是财产来源不明罪,直接从官员与民代乃至企业家财产的累积,让贪腐贿赂无所遁形,因而形成一个全面布建而且全民共同监督的清弊阵线。

  台湾贪腐历史悠久,共犯结构根深蒂固,要靠间接民主程序完成这两个机制都几乎不可能,从“立院”处理“阳光法案”的结果可见一斑。马英九跨不过这一关,贪污生态与共犯结构即无以打破,则3个月之后又是风平浪静,水波不兴!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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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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