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宽大陆民众在台居留有关犯罪方面裁量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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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放宽大陆民众在台居留有关犯罪方面裁量标准
2009年02月10日 1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相关部门9日发布新规定,今后大陆人民在台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有关犯罪方面的裁量标准放宽,只要未被警政署列入犯罪纪录,都不影响申请或延长在台居留及定居。

  规定明定,申请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依亲居留延期,无犯罪纪录者,许可其申请。申请依亲居留延期,有犯罪纪录者,不予许可;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确定者,不予许可,并撤销或废止其依亲居留许可。但过失犯,不在此限。

  官员表示,被判免刑、缓刑、拘役或罚金等微罪,都不会被记录,今后都不影响大陆人士在台的居留。而有犯罪纪录的有期徒刑,若是一年以下,不会被撤销居留许可,但不许延长,可以留到许可期限再离境;但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会撤销许可,所以必须立即离境。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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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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