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铭:商谈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大陆不会预设条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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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德铭:商谈两岸经济合作协议大陆不会预设条件
2009年03月10日 11: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右)、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左)就“扩内需、促就业、保增长”答记者问。中新社发 杜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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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电 (记者 杜燕)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十日表示,大陆在和台湾商谈综合经济合作协议时不会预先设置条件。

  陈德铭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台湾的经济也遇到较严重的打击,在此情况下,海峡两岸加快就综合经济合作协议进行商谈,对两岸人民的福祉均有利。

  他指出,大陆希望海峡两岸建立正常化的经贸关系,使这个经贸关系制度化,“而且是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做法,是有着海峡两岸特色的机制化的关系”。

  至于“这个关系叫什么名字”,陈德铭称,双方可以讨论,“但不是十分重要”。

  他表示,中国大陆和台湾均是世贸组织的成员,都应该履行世贸组织规定的义务。但考虑到台湾当前的经济现状以及台湾农产品的敏感程度,大陆和台湾谈综合经济合作协议以前,并不会就农产品的进出口问题预先设置什么条件。

  陈德铭表示,“我们不设任何预先条件,我们觉得都可以在谈判中展开充分的讨论”,只有尽快达成这么一个协议,才有利于大家共同摆脱当前的金融危机,更快地走出低谷,发展起来。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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