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商务人士赴台期限有望从14天放宽至1个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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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商务人士赴台期限有望从14天放宽至1个月
2009年03月19日 0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9日电 台湾当局“行政院”周五将开会检讨如何松绑外商人士来台工作条件限制,3月底前将修法放宽大陆人才来台从事商务停留期限,拟从14天放宽至1个月,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台人数都将一并松绑。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经建会”主委陈添枝与“政务委员”朱云鹏周五将召开联席会议,检讨法规松绑列管事项。官员透露,最近欧、美商会不断向当局高层抱怨,台对外商人士来台工作限制太多,跟不上国际脚步。

  此外,周五将就大陆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管理办法进行检讨,包括放宽商务、会议、讲习、考察及训练等签证停留期限。

  其中商务访问原停留期限14天,台湾经济部门及工商团体均建议放宽为1个月,另来台训练3个月及从事商务采购或履约停留1年等限制都将放宽。

  另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来台程序将简化,可能取消企业作保规定,而营业额3000万元以下邀请15人来台,3000万元以上邀请50人来访都将一并松绑。

  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管理办法也将检讨,配合各目的事业机关需求,放宽专业人士来台停留期间、申请程序或事由。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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