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 民进党当局发起“中央机关”南迁,打头阵的“渔业署”已于上星期搬到高雄市,今天(29日)将正式揭牌。为避免员工反弹,“渔业署”每位南迁员工加发每月2万元(新台币,下同)津贴,但仍引发近30位员工离职,且这笔总数5920万的津贴被“立院”预算中心批评根本没有法源,违法不当。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为避免北台湾的渔业界反弹,“渔业署”将另设北部分署,编制员额约五、六十人,续租原“渔业署”办公室,因此每年租金1400万元还是照付。虽然“行政院”一度宣称南迁有助节省开销,但实际上“渔业署”南迁第一年,估计要多花4000多万元。
台“立院预算中心”研究指出,“行政院”07年以“房租补助费”与“生活补助费”名义,替南迁员工每月加发2万多元,以80人计算,一年要发1920万元,明后年还要再编1920万元与1558万元,相关总支出5398万元。
预算中心指出,根据“公务人员俸给法”规定,加给分为职务加给、专业技术加给、地域加给三类,其中地域加给指偏远、特殊或境外地区,并无因为机关迁址就加发的法源。“渔业署”以南迁高雄名义加发2万元,“任意加发给与,将造成人事待遇同职级不同酬不公平情形,违法不当”。
不过“渔业署”官员也坦承,尽管已经加钱,但多数员工还是不愿南迁,许多员工因此请调,非渔业专业部门人员更是求去者众。因此南迁之后,“渔业署”还要再补30名新员工。
“渔业署”为了因应搬迁的装潢已花掉约1000万元,包括增设视讯会议设备等。加上员工加发津贴,估计第一年增加的开销在4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