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台湾前情报员丁有民十五年前因病死亡,妻子李淑珍认为有医疗疏失甚至怀疑遭蓄意谋害,坚持打官司直到现在,还要求冰存丈夫遗体的殡仪馆不得下葬,也因此积欠下高额冰存费。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现年八十多岁高龄的李淑珍原先也在“情报局”任译电工作,她质疑殡仪馆改建时,把丈夫的遗体摆错了,冰柜内躺的不是她丈夫,因此一状控告馆长渎职。
“那个‘人’已不是我丈夫,为何要领回?”李淑珍表示,她常去瞻仰遗容,清楚记得丈夫的嘴原是紧闭的,上唇已烂了,再去看时遗体竟不翼而飞,后来问了管理员才在另一地点找到。
李淑珍说,十月二十四日她到殡仪馆看丁有民,发现嘴竟张得开开且上下嘴唇完整,“绝不是我丈夫”,希望法院帮她把丈夫遗体找回来。
她表示,丁有民因为检举高官贪污而遭撤职,没想到后来住院竟遭人“蓄意谋害”。他一九九二年九月间因摄护腺肿大及排尿困难住院治疗,但同年十月三日因出现血尿病情恶化病逝。
李淑珍控告医师涉嫌杀人,检方经解剖后,认定死因是“长年高血压合并多重器官衰竭”。李淑珍不满侦查结果而连续上告,后来连当时发函的“卫生署”医政处长都告为渎职,但也同样被检方不予起诉。
丁有民的遗体原本冰存台北市立第一殡仪馆,检方在一九九三年三月指示转到台北县立殡仪馆,共冰存了十五年又两个月。馆方指出,这应是台湾冰存最久的有主遗体。
因为冰存时间太长,李淑珍积欠高达新台币一百八十余万元(一元人民币约折合四元新台币)冰存费用。馆方引用社会救助规定,称只要她签字就以“无力负担”为由,委由乡镇市公所代为埋葬,冰存费也可以免除,但是她就是不愿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