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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不检”被学校不予续聘 庄国荣声称要申诉

2008年06月19日 1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9日电 被视为“去蒋化”大将的前任台当局“教育部”主秘、政大公行系教授庄国荣18日遭教评会以“行为不检”为由,罕见地推翻系院级教评会暂时停聘建议直接通过“不续聘”案。庄国荣闻讯后发表四点声明,表示他将透过申诉、诉愿、行政诉讼提出法律救济。

  据台湾媒体报道,庄国荣发表声明强调这项决议程序有严重瑕疵,指明显违反程序。同时认为,有关言论争议是发生在借调期间,他发言虽用词不当,但不构成违法,他将透过申诉、诉愿、行政诉讼提出法律救济。

  庄国荣去年8月起借调“教育部主秘”,因“大选”期间站台助选时,质疑马英九父亲马鹤凌“满口仁义道德,每天在开查某,干女儿变成‘╳女儿’”,引发争议,庄国荣随后曾为用词不当道歉,并于今年3月辞去主秘职务,返回政大教书。

  政大也主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审议,公行系教评会两次开会讨论,提出“停聘一至两年”、“停止加薪一年”、“移请校教评会”等三案并陈,当时有占多数的7票并不同意停聘。6月12日召开的院级教评会则未做出定论,将三案再提校教评会决议。昨天召开的校教评会,更进一步做出“不续聘”决议案,会中21人投票,有14票同意不续聘庄国荣。

  政大主秘楼永坚指出,校教评会是基于有违师道、违反教学伦理及两性平等,且影响校誉,做出不续聘决定。但对于庄国荣到底哪些言行有违两性平等、教学伦理则未做明确说明。

  政大昨天发出新闻稿指出,庄国荣借调“教育部主秘”期间“言行不检有损师道,严重伤害校誉,违反教师法等相关规定”,依“教师法”规定,不予续聘,将报请“教育部”核准后执行。

  台“教育部”发言人吕木琳表示,政大做成决定后,必须十天内将全案报到“教育部”核准,“教育部”将有不适任教师审查小组对此案审议,一个月内做成决定;这小组通常只针对不续聘进行程序审查,不会做实质审查,过去翻案成功的比率并不高。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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