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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对夫妻涉泳池联手性侵女童 被判8年以上徒刑

2008年07月14日 14: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14日电 台北市一对李姓夫妻去年带着女儿至游泳池游泳,看到一名年仅8岁的女童独自戏水,且无家长陪同,竟强行将她带至泳池厕所等处,连手猥亵性侵得逞。法院最近审结,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分别判处李姓夫妻八年半及八年有期徒刑。

  据“中央社”报道,判决指出,李姓夫妻去年2月间和女儿到台北市文山区一间游泳池游泳,妻子看到一名八岁女童独自戏水,无家长看顾,竟强拉她到厕所等地方,要女童帮夫妻两人口交、抚摸生殖器等,对被害人强制性交得逞。经女童向家人反映,检方后来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将这对夫妻起诉。

  判决表示,虽然这对夫妻庭讯中矢口否认对女童性侵,但法院依被害人指证,认定两人犯行明确。法官审理后,认为李姓夫妻的行为对被害女童身心伤害甚大,触犯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处丈夫李姓男子八年半、妻子朱姓女子八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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