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县一中风老妇前年8月病危,被社工员发现强制送医,子女却以“要让母亲自然往生”拒绝,两度将送医的母亲接回,置于客厅地上“等死”。高雄地方法院11日判决,除长期在外工作、曾寄钱回家奉养母亲的次子无罪外,两名儿子及女儿依遗弃罪判处八个月徒刑,缓刑三年。
判决书指出,七十二岁老妇育有三子一女,因罹患心脏病、糖尿病,生活无法自理;2005年中风后,与小儿子住在高雄县阿莲乡,生活起居长期仰赖邻居与居家服务员照顾。
前年8月13日,妇人身体不适,长褥疮,居家服务员访视发现,通知她的子女送医,但是都不理会;居家服务员担心发生意外,将老妇送医。
医师要为她做清疮手术,子女当场表达希望“让母亲自然往生”,不愿签名让母亲接受治疗。
妇人强制送医三天后,子女将她接回家,弃于客厅地板上。后社工员再将妇人送医,仍遭子女阻止,并出言辱骂,还说:“这是自家事,你们没权管。”
社工员坚持将妇人送医,但8月29日子女又将其接回,弃置地上。隔天,社工员再到妇人家,发现妇人全身是蚂蚁,身上褥疮发出恶臭,紧急将她送往护理之家安置。
安置期间,仅女儿、女婿前往探视一次,三名儿子都不曾前往探视。
高雄地检署根据社工访查资料,认定妇人遭受身体及心理虐待,将四名子女依遗弃罪嫌提起公诉。
妇人子女开庭时辩称,当时母亲病危,医师叫他们接回家,他们认为医师的意思是母亲已无法救治,才准备办后事;因房子年久失修漏水,床铺被雨水泡坏,才让母亲睡在客厅地板。
法官不采信他们的辩词,认为老妇的大女儿、长子及小儿子遗弃母亲,但仍期待他们今后善尽扶养、保护义务,才给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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