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完成劳资争议处理修正案 大幅放宽罢工规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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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完成劳资争议处理修正案 大幅放宽罢工规定
2009年03月20日 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0日电 台湾当局“劳委会”近日已经完成“劳资争议处理法”修正案,相较于之前几次修正版本限缩罢工权,最新版本大幅松绑罢工相关规定,包括工会罢工不需召开会员大会,只要采无记名投票,半数同意即可罢工。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未来除了防务部门、公务人员、教师 (即军公教人员)不得罢工外,岛内其余行业都可罢工。最被劳团抨击的“冷却条款”也全数删除,但自来水事业、电力及燃气供应业及医院四种行业若要罢工,必须劳资约定“必要服务条款”。

  罢工原因也从过去仅限“调整事项争议”,如薪资、年终奖金等争议,改为全面不设限,也就是“权利事项争议”,如欠薪、加班费等争议,都可做为罢工理由。惟所有罢工都必须符合调解不成要件,才能进行罢工。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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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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