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生因指称谢长廷交付绯闻录音带被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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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春生因指称谢长廷交付绯闻录音带被起诉
2009年04月13日 1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3日电 前高雄市议员陈春生指前高雄市长吴敦义疑似绯闻录音带是谢长廷交付,被控诽谤获不起诉,经原告声请再议,高检署发回高雄地检署侦查,将陈春生等2人起诉。

  据“中央社”报道,1998年11月牵动高雄市长选情的吴敦义疑似绯闻录音带案,台北地检署去年4月对被控诽谤的陈春生不予起诉,经谢长廷声请再议,高检署发回侦查,将陈提起公诉。

  根据起诉书,陈春生于1998年11月竞选高雄议员期间开记者会指出,时任高雄市长的吴敦义与一名女记者有婚外情并公布双方对话录音带,全案经法院认定该卷录音带经过变造,判处陈春生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确定。

  谢长廷于2006年竞选台北市长期间,陈春生明知这卷疑似绯闻录音带当年是由林宏明所提供交其召开记者会,并非谢长廷所提供,仍召开记者会散发标题为“吴敦义录音带历史真相还原”新闻稿,指1998年11月初,他是从谢长廷及另一名友人手中取得这卷影响当年市长选情的录音带,意图使谢长廷不当选台北市长。

  谢长廷因此向台北地检署控告陈春生涉嫌诽谤及违反“选罢法”,去年经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无积极证据证明陈春生捏造,不予起诉。

  陈春生当时向北检检察官辩称,该卷录音带是1998年11月初在林宏明家中,由谢长廷交付他的,并请求传唤林宏明到庭作证,林宏明也配合作伪证,指该录音带是当年谢长廷在他家交给陈春生的。

  承办检察官根据陈春生1998年竞选市议员时,竞选总部总干事谢昭国夫妇等证人证词认为,林宏明早在陈春生1998年11月18日公开该卷疑似绯闻录音带前一个月即握有该卷录音带,因而认定两名被告涉有违反“选罢法”罪嫌。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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