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电视媒体续写两岸新闻交流合作新篇章——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闽台电视媒体续写两岸新闻交流合作新篇章
2009年08月19日 0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漳州八月十八日电 (林国瑞 黄晓丹)在十八日此间开幕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电视台发展合作论坛上,台湾东森电视台、中天电视台、年代电视台与福建漳州电视台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为两岸媒体交流合作再续新篇章。

  台湾东森电视台副总经理张玉玲、台湾中天电视台代表旷湘霞、台湾年代电视台副总经理严智径,以及漳州电视台台长陈燕松,分别代表各自媒体签约。

  漳州电视台台长陈燕松告诉记者,多年来,两岸电视媒体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结下了深厚情谊,也为两岸和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今年五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为两岸电视媒体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提供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崭新平台。

  他说,两岸电视媒体之间加强合作与对接,已成为一种深切的共识。此次签约有助于漳台电视媒体长期合作,丰富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使互动合作走向常态化、规模化。相信随着两岸形势发展的积极变化,两岸电视媒体必将迎来一个全面合作、交流、发展的新阶段。

  陈燕松表示,今后漳州电视台将为一起合作的台湾媒体在漳州采访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协助与支持,也将在台湾媒体的协助下派出记者赴台采访。同时,合作双方将进一步开展交流,推动资源共享。

  台湾年代电视台副总经理严智径称,福建漳州是台湾同胞的重要祖籍地,与漳州电视台加强合作,有利于进一步传播介绍祖地风土人情和社会发展情况,增强台湾同胞对祖地的了解。

  当天,台湾中天电视台为期七天的“采访漳州”活动也在漳州开机。中天电视台记者将在漳州电视台的协助下,深入漳州各地进行“两岸花卉产业交流合作”和“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两个专题的采访。(完)

【编辑:张哉麟
 
请您登录/注册后发表观点!  进入社区  查看评论>>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