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海协会已将首批善款汇台 希望尊重捐赠者意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国台办:海协会已将首批善款汇台 希望尊重捐赠者意愿
2009年10月14日 16: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月14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言人范丽青。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四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范丽青十四日表示,海协会已将募集的救灾捐款首批一点五亿元人民币汇到台湾,希望尊重捐赠者意愿,将善款直接用于灾民最需要的地方。

  范丽青在国台办例行发布会上说,根据不完全统计,对于台湾“八八水灾”灾区,大陆各界和部分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意向捐款总计九点六八九亿元人民币。海协会已将募集的救灾捐款首批一点五亿元人民币汇到台湾。另外根据我们的了解,大陆红十字会以及各地赴台交流团组和有关团体也已经通过不同的渠道,直接向台湾有关团体和地方捐款一点二亿元人民币。其余的捐款,大陆方面会陆续转交。

  范丽青指出,对于大陆赈灾捐款的使用,将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定点定向使用捐款及对援建项目予以说明,这是慈善捐款使用的惯例。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大陆方面对于台湾同胞捐款的使用也是根据捐赠者意愿,照此办理的。对于大陆社会各界捐款的使用,我们也希望尊重捐赠者意愿,直接用于灾民最需要的地方,比如说灾区的学校、桥梁、公共设施等等。(完)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