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修正两岸条例草案 将放宽大陆配偶多项权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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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拟修正两岸条例草案 将放宽大陆配偶多项权益
2009年04月23日 0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进一步保障大陆配偶在台生活权益,台当局“陆委会主委”赖幸媛23日将前往“立法院”就审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进行口头报告。本次修法是针对大陆配偶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今后数十万陆配的工作权、身份权和财产权等多项权益。

  赖幸媛将强调,本次两岸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的修正重点有四项:

  一、全面放宽大陆配偶工作权,陆配只要合法入境,通过面谈后,进入依亲居留阶段即可工作,毋需申请许可,也毋需等待二年,即可在台工作。二、身份权采阶段性调整,取消“团聚”须二年规定,调整陆配取得身份证时间,从现行八年缩短为六年。三、重视陆配本于婚姻关系的生活及财产权益,取消陆配继承不得逾二百万元限制,并放宽长期居留陆配可继承不动产。四、增订强制陆配出境前召开审查会规定,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机会,保障当事人权益。

  对于已“团聚”二年的陆配可否纳入新制六年采计问题,赖幸媛说,本次修正草案明定目前已在台依亲居留及长期居留的大陆配偶,之前在台团聚的二年时间,如每年在台合法团聚期间逾一百八十三日,亦可纳入新制六年的时间并予计算,以保障现已在台陆配的权益。

  赖幸媛透露,“内政部”亦在检讨相关规定,包括放宽陆配的大陆亲属来台探亲或探病、检讨有关撤销或废止大陆配偶居留许可的事由,以及修正面谈管理办法和改善面谈制度等。

  目前,大陆配偶人数约二十六万人,有人担心放宽陆配取得身份证,恐改变台湾选民结构,赖幸媛说,目前大陆配偶在台时间超过六年的并不多,新措施宣布后,这类陆配申请入籍台湾为二万七千五百十二人,占目前陆配总人数约百分之十,为台湾选举总人数的千分之一点七,对选民结构影响微小。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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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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