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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岛夜话:小马哥为何要告侯宽仁?

2008年01月10日 09:5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表评论

  马英九的“首长特别费案”二审判决无罪,特侦组原定在元月10日做出决定,是否要再上诉要求三审。没料到小马哥先发制人,抢先委任他的律师向台北地检署递状子,控告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涉及公务人员伪造文书罪。又委托名律师陈长文告发检察官侯宽仁、周士榆、沈明伦三人,在侦办谢长廷“特别费案”滥权,故意不追诉等罪。

  马英九表示他不能再乡愿下去了,不希望有更多的人成为被害人。这一切的不白之冤可以加之于他,也可能加诸任何人,因此他一定要打造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绝对将诉讼贯彻到底。

  控告侯宽仁是因为侯某在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时,侦讯证人吴丽洳时做出不实笔录,有构人入罪的嫌疑。

  侯宽仁当天的反应是:“我不告他,他竟然告我。”到了下午则感慨地表示,遇到这种事只能说是检察官的宿命。并希望将来台北地检署开庭时,马英九、吴丽洳都到场,把事情讲清楚,让真相大白。侯宽仁一系列的反应很有趣,从傲慢地斥责“他”竟然反告起执法人员来了,成何体统?经过数小时的沉淀,却只有认命,也期待着快点把案情搞清楚,不想被这桩案子拖累下去。

  蓝阵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已令侯宽仁气馁。检察官员也可以成为被告,因为他同样是一介平民,并不凌驾于法律之上,永远扮演控告别人的角色。侯宽仁也是一名台湾人,生于斯长于斯,当然也形成他自己的政治见解与看法。要说执行公务侦办案件时就百分之百地超然起来,原有的政治倾向完全不影响办案和追查的方向,则近乎天方夜谭,非超人不能达到。从笔录吴丽洳证词的表现来观察,侯宽仁有点像先下了结论、再努力寻找,甚至于捏造有利于结论的证据。如果属实,这是公然犯罪的行径。检察官滥权,制造冤案,绝非人民之福。小马哥有这个胆识控告这几位检察官,最后的审判结果如何尚未可知,现阶段已经达到正面效果,警惕诸检察官应秉公办案,哗众取宠、扮演打虎英雄、为执政权威服务等等恶行都必须有所收敛。

  另外的案子是由检察官沈明伦主导,侯宽仁、周士榆协同侦调民进党“四天王”的“特别费案”时,对谢长廷幕僚陈雨鑫,涉及利用职务诈取财物却不起诉,结果谢长廷的“特别费案”获不起诉处分,轻骑过关。马英九的辩护律师宋耀明指出,这是检察官们对陈雨鑫网开一面,避免法院审陈雨鑫时,连带要调查谢长廷涉案部分。沈明伦等人明显有滥权渎职的行为。

  沈明伦对此反弹十分激烈,重批马英九是一个要选“总统”、又当过“法务部长”的人,怎么玩这种小孩子游戏?但是诉诸法庭是公民应有权利,检察官的工作是控告嫌犯,为什么有人告检察官,就变成了小孩子的游戏了?沈明伦接着猛轰:“马英九已占尽一切优势,何必赶尽杀绝到这种程度?是不是要践踏司法、失去理性、违背良心?”

  这番话倒像是在说出沈明伦本人的心态,将小马哥以“特别费案”入罪,再给予谢长廷不起诉处分,蓝绿执政权之争可以提前在法庭就裁定了,检察官们为民进党立下首功,惜乎此计未能完全得逞。但是沈明伦等替谢长廷开脱,这一项功劳也不算小。

  马英九目前也未占任何优势,检察官还可以再上诉继续缠讼。“赶尽杀绝”的用语无疑在自我招认,莫非沈检察官等真的和民进党人是一伙的,被蓝军视为敌人?沈检察官被人告,感觉到这小孩子的游戏不好玩,心中忐忑不安,强烈抨击对方之后又引用论语,再谈论金刚经,故作洒脱地说:一切都如梦幻泡影,久之就都不重要了。

  小马哥反客为主,令不少人为之震惊。台湾的司法独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往前挪一小步也算是进步。

  (作者:言浩 曾任台湾联合晚报主笔、中国时报专栏作家)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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