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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离解套还有距离 政治司法缠斗仍会持续

2008年07月15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7月15日电 台湾《联合晚报•冷眼集》今天刊出评论说,在马英九就任前夕,台“最高检察署”曾就特别费案做出侦办的统一标准,看似宽松许多,但从今天绿营5名首长被起诉看来,检方依然无法松手,离“解套”尚有一大段距离,特别费案的政治、司法缠斗仍会持续下去。

  评论称,特别费案主要分成领据(不需发票等单据)与需单据部分,被起诉的首长里除了马英九是因领据部分,其余都因单据部分,像是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许阳明等人,都涉使用不实发票核销遭起诉。

  检视检方的统一办案标准,对领据部份似乎要让首长全过关,因为标准认定“除非检察官能证明首长非因公支用,否则推定为因公支用”,依此,涉案首长几乎都可过关,马英九可能成为唯一“受害”的倒霉者。

  就需单据部分,办案标准虽要求检察官依经验法则“从宽”认定,但前提是“单据核销是否因公支用,检察官仍须斟酌是否合乎情理,以及是否符合社会常情”。也就是说,涉案首长若用他人发票核销特别费,其中太不合乎常情者,例如买名贵手表送人、家人购买女用内衣或玩具,都可能被认定不合乎常情,由于这种认定有点主观,争议势难避免。

  评论说,在这种情况下,被特侦组锁定的大批蓝绿首长只能痛苦地等待,虽然迄今被起诉者多是绿营首长,但很快就会轮到蓝营,包括萧万长、刘兆玄等。基于这种“恐怖平衡”,蓝绿都有意透过修法解套。

  问题是,修法又充满阻碍与疑虑。首先,除罪如只限领据部分,需单据部分不除罪,哪就与检方目前办案标准无异,修法就毫无意义。其次,如需单据部分也除罪,因使用不实发票核销涉及贪污与伪造文书罪,这部分除罪必有争议,像国民党“立委”邱毅已表明无法接受,光蓝营内部就可能摆不平。

  再就利害角度看,卷入特别费案的马英九已无罪确定,反观绿营高官一个个被起诉,绿营受害是“现在式”,蓝营受害是“未来式”,相较之下,蓝营对修法显得不急不徐。由于蓝营在台湾“立法院”占绝对多数,随时可以发动修法,马英九又握有“特赦”、“大赦”权力,特别费案要不要解套、何时解套、解套方式如何,就看蓝营怎么想了。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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