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陈致中认罪不代表一切 是缓兵之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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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报:陈致中认罪不代表一切 是缓兵之计?
2009年01月22日 0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陈水扁家贪污、洗钱弊案召开准备程序庭。首次传讯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右一)、媳妇黄睿靓到庭。图为今天下午二时约三十分,陈致中、黄睿靓进入台北地院。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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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22日电 陈致中夫妇在21日的洗钱案法庭上公开认罪并发出6点声明,台湾《中国时报》22日刊发涂晋诚评论文章说,陈致中夫妇认罪,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但之所以这样的低姿态恐怕也是“缓兵之计”,并非真正想认罪吧?

  该文认为,须知,陈致中夫妇一开始就回避问题,将责任推由母亲,曾几何时态度大转变,知道何谓“大是大非”,并对社会各界道歉。这如果不是因为年关将近,不想在牢里过,就是精神错乱,企图博取同情。

  该文笔者以为审判法官应依法论法,有疑虑时就应询问清楚,不应因为一时头认罪就放任其自由游走;谁又能保证其是否已计划好要离开台湾,只是因为时间不够出此下策罢了。认罪不代表一切,尤其从“死不认帐”到“承认一切”,短时间内“大彻大悟”,一切戏码只是矫情做作吧。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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