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消除成见 让大陆新娘把好感传给娘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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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报:消除成见 让大陆新娘把好感传给娘家
2009年02月23日 0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3日电 台湾《联合报》今日社论指出,岛内各界应当珍惜及培育因两岸通婚带来的“新台湾人基因”,使其成为促进两岸理解与和平的重要资产。大陆新娘若对台湾的社会支持心存敬重感激,她们当会将这种感受传达给娘家。原文摘录如下: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最近说起一件让她感动的小事。她外出吃饭,有路边摊的大陆配偶认出她来,趋前道谢,感激帮忙改善她们的困境。赖幸媛似乎从“人权本位”和“人道关怀”的角度,感受到工作的欣慰和成就感。

  赖幸媛当初被马英九点名主掌“陆委会”时,外界惊异,甚至少有好评。这九个月以来,两岸关系颇有进展,赖幸媛却始终低调,显得相当“安静”。但她这次说起“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正草案,尤其牵涉大陆配偶的待遇改善部分,侃侃而谈,追求突破进取之情溢于言表。

  赖幸媛说,台湾有必要用更开阔的心胸来处理“人”、尤其是“弱势族群”的问题。这句话的意义蕴涵着普世价值。其实,倘若许多政策议题能回到“人权”的角度来处理,非但台湾本身希冀追求的文明境界有所精进,且纠葛的两岸关系亦可豁然开朗。

  赖幸媛从“人权”的高度来看陆配问题,遂能打破意识形态的框架。反过来说,如果忘记“人”的基本价值这一点,则政策随时可能会被政治力量所扭曲。蔡英文任“陆委会主委”期间,亦曾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修法,那时“陆委会”强调的主轴是“生活从宽,身份从严”,打算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期限从八年延长为十一年,结果引起抗议。最后“十一年”的明文规定并未通过,但之后公布的相关居留、定居许可办法等,都变得严格许多,流程复杂和人数配额限制,皆为取得身份的年限增加了实质障碍。此外,为取得定居证所须检附的财力证明,亦被舆论分析其中隐含“不可成为台湾社会包袱”的歧视心态。问题是:两岸婚姻若受如此歧视,则何不禁止两岸通婚?

  这项针对外籍和大陆配偶要求的财力证明规定,去年底由“行政院长”刘兆玄宣布取消了。这次“陆委会”推动的修法,还包括了将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门坎由八年降低为六年,只要合法入境即享有工作权,遗产继承两百万元的上限也取消。这非但是对婚姻的祝福,也是应当给予合法夫妻立足社会的最起码支持。

  台湾至今为止的社会情境,对外籍和大陆配偶仍多另眼相看。所谓“新台湾之子”,是一种政治正确的说法,却也衬显了现实中“另类族群”的待遇。法令上对待和外籍以及大陆人民的通婚,也仍有诸多堪称侵害天伦之情、剥夺基本人权的限制。赖幸媛说她个人希望尽快彻底改善,但也深知完全的“平等”无法一步到位。

  令人深思的是,在民进党执政时期,其实是台湾喊“人权”喊得最大声的时期,且人人都对“普世价值”琅琅上口。既曰“普世”,当然应有超越特殊政治计算的意义,但很多人却仍跨不过意识形态的界限。对两岸关系保持戒慎恐惧是一回事,对台湾的乡土情怀念念于心是一回事;但纵然如此,也不应该以此作为人权歧视的理由。歧视大陆配偶,只会使弱势者更形困顿,并更形撕裂社会。

  无论如何,把两岸的民间互动,建立在“人权本位”的基础上,总是一项进步。马团队执政以来,两岸关系在政经层面,有很多“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成绩,定期直航、大陆观光客等等皆是。但社会气氛,从张铭清、陈云林来台时的骚动,到“大陆妹”、“阿陆仔”、“新外省人”等称呼挥之不去,显见成见甚深,歧视仍存。

  既然法律许可两岸通婚,朝野即更当珍惜及培育因两岸通婚带来的“新台湾人基因”;应使这种“新台湾人”的“社会基因”,成为促进两岸理解与和平的重要资产。大陆新娘若对台湾的社会支持心存敬重感激,她们当会将这种感受传达给彼岸的娘家!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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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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