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线拉低穷人增多 台中低收入者纳入救助范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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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穷线拉低穷人增多 台中低收入者纳入救助范围
2010年01月12日 0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与“内政部”连手研议“社会救助法”修正,贫穷线定义将由目前“最近一年平均消费支出的百分之六十”,调整为“最近一年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数”,并首度将“中低收入户”纳入社会救助法范围,预估有近二十四万人受惠,但也将增加公库近三十四亿(新台币,下同)支出,预计二零一二年实施。

  “内政部”指出,依贫穷线定义的低收入户,除每月依地区标准可获补助,包括健保费、年金费都全免,还享有医疗补助。至于中低收入户,是指“低收入户标准的一点五倍”,纳入社会救助法后,也可享一定额度补助。

  社会救助法的低收入户有几种认定标准,首先,若家庭总收入除以人口数,算出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在贫穷线标准以下,就符合低收入户定义;其次,地方订出的动产与不动产标准,若财产在此一标准以下,也可算低收入户。

  但是,过去户内总人口把嫁出去的女儿也算在户内,若女儿嫁入豪门,将可能使娘家不符合低收入户;这次修法,可由申请户及地方府决定是否计入嫁出女儿。社会救助法修正草案也新增保障条款,少数民族、身障者若能提出工作实际所得证明,收入将可打七折计算;若无所得证明,仍依基本工资计算;至于不动产的计算,公设保留地将不计入。

  “内政部”说,目前最低生活费标准分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湾省及金马地区等,各定有不同标准,明年“五都”改制后,“行政院”将统一计算标准。

  “内政部”说,去年九月底低收入户已突破十万户,人数近二十五万人,低收入人口占总人口百分之一点零八,远较欧美为低,欧美约有百分五左右的低收入户。

  本月底“内政部”将提出新的贫穷线定义,现行定义是依平均消费支出的百分之六十,但若该区住太多富人,会使该区消费平均数拉高,使得贫穷线过高,不利穷人争取补助;未来改依中位数,就不受富人数量影响,贫穷线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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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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