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打击犯罪协议启动 台拟在澳门增刑事联络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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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打击犯罪协议启动 台拟在澳门增刑事联络官
2009年05月12日 0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逐渐启动。台当局“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指出,“陆委会”已规划在驻澳门办事处增设刑事联络官,以强化双方携手打击犯罪,不过不会互相派员驻点,因为第三次陈江会签署的共同打击犯罪协议机制已足够。

  刘德勋表示,过去两岸打击犯罪、遣返通缉犯的管道就是以澳门为主,而非香港;双方有时也会透过“小三通”模式遣返罪犯。目前澳门办事处有相关单位的人员,但没有专责刑事联系,设置刑事联络官可以让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更为强化。

  外传“行政院”取消十大要犯名单,刘德勋也澄清表示,这只是奖金额度的调整,在追缉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在法理上,司法机关取消通缉有其法定要件,不会因任何行政机关作业而取消。

  刑事局表示将配合“陆委会”政策,由于近年来逃往大陆的台湾罪犯,遣返时多由澳门搭机返台,未来政策确定执行后,驻澳刑事联络官将以居中联系遣返相关作业为主。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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