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两岸经济合作协议争取年内启动商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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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两岸经济合作协议争取年内启动商谈
2009年10月14日 14: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0月14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范丽青说,今年“十一”长假期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共有10958人次,其中10月1日和2日两天日均近3500人次。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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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四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范丽青十四日指出,关于两岸经济合作协议,两岸现已分别在学术研究方面得出基本结论,希望双方做好准备,争取年内启动商谈。

  国台办上午在此间举行例行发布会。范丽青在回答记者有关ECFA的提问时说,关于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问题,两岸相关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且也分别公布了研究报告。两岸各自研究的结果表明,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符合两岸同胞的利益,对于两岸经济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岸的专家还将共同进行深入探讨。

  范丽青说,我们积极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的态度是一贯的,希望在双方各自做好准备以后,争取年内启动这项商谈。

  另就台湾记者关心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问题,范丽青指出,自从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以后,两岸金融监管机构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积极就签署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问题进行沟通,目前进展顺利,争取早日签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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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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