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商签经合框架协议首次专家工作商谈26日举行——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两岸商签经合框架协议首次专家工作商谈26日举行
2010年01月24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四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有关负责人二十四日表示,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定于一月二十六日在北京举行。

  海协会有关负责人说,去年十二月,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的第四次会谈中,就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则性交换了意见。双方同意将此议题列为今年上半年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并且希望尽快在两会的框架下安排专家业务磋商。现经两会联系安排,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将分别率团,于一月二十六日在北京举行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

  他表示,在此次商谈中,双方将围绕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程序性问题开展磋商,主要内容包括:对两岸研究单位共同研究的结论和建议予以评价,商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正式名称及基本结构,通报双方专家工作商谈小组构成,沟通和相互交换商谈所需的经贸管理规定、税则及统计数据等资料信息等。此外,双方还将就各自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这位负责人指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最大可能地追求互利双赢。因此,我们希望双方均能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秉持相互开放的理念,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动两岸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程。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