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律师在福建漳州研讨交流与合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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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律师在福建漳州研讨交流与合作

2010年06月19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漳州6月19日电 (章闻)两岸律师实务论坛18日下午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两岸70余名律师就两岸法学问题、律师涉台实务及涉台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台企台商和台胞合法权益,以及建立两岸律师交流与合作机制等问题,展开行研讨、互动。

  由漳州市律师协会主办、高雄律师公会协办的此次论坛是第二届海峡论坛的系列活动之一,旨在搭建海峡两岸律师事务的交流合作平台,服务两岸经贸往来,进一步拓展涉台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涉台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台企、台商和台胞、台属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虽然两岸在具体的司法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并不影响两岸律师实务的交流合作。我们反而能在交流中彼此了解差异性,在沟通融合中实现双赢。”来自台湾高雄市的郭清宝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表示,目前两岸商务等交流活动蓬勃发展,开放度越来越大,发展空间也随之扩大。在遵循两岸律师实务互利双赢的原则上,深化沟通融合,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两岸人民,对两岸合作将有深远的影响。

  台湾高雄市瑞瀛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郑瑞仑,2009年通过大陆司法考试,获得大陆律师资格证。同时拥有台湾、大陆律师资格的他认为,从他身上可以看到两岸律师实务合作的一个很大成果。“我认为应加强两岸律师实务合作,而且我并不担心会因此存在竞争问题。相反,这样的合作,能增强两岸人民之间的信赖感,彼此进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漳州市副市长刘文标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两岸律师实务论坛搭建了一个海峡两岸律师事务交流合作平台,对于促进两岸律师人才资源优势互补与共享,服务漳台经贸合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悉,近年来,作为大陆台商投资密集区的漳州市,在涉台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大陆率先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聘请一批台商企业家任涉台案件调解员、监督员和顾问,成立福建省首个涉台法律服务中心。

  开幕仪式后,两岸法学界专家就涉台法律服务、两岸律师交流与合作,两岸司法制度的比较以及如何进一步发挥两岸律师在“海西建设、漳州先行”中的作用等课题进行研讨交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洪波对论坛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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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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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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