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两岸金融MOU签署 岛内业界期创经贸新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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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两岸金融MOU签署 岛内业界期创经贸新机
2009年11月17日 1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七日电 (记者 路梅)业界期待已久的两岸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十六日完成签署换文,这是首次由两岸金融监管机构直接签署文件,台湾舆论对MOU的签署评价积极,金融业者也摩拳擦掌。

  台湾十七家主要报纸中,《联合报》、《中国时报》、《经济日报》、《工商时报》、《自由时报》等十二家报纸将两岸签署MOU的新闻刊登在头版头条,详细介绍MOU签署内容及影响。

  《联合报》的报道指出,目前八家台资银行已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其中七家都可升格分行。保险业和证券业都可以到大陆设立分支机构,放宽合资对象,承揽业务范围也可适度扩大。金融业正争取,将来两岸进行ECFA谈判时,让台资银行可提前承作人民币业务,如此有助岛内银行拓展大陆台商业务,进而提升银行获利。

  《经济日报》列举数字指出,封闭多年的两岸金融市场即将迈入新的里程碑。明年一月十六日MOU生效后,大陆境内合格投资人(QDII)便可依规定在总额百分之十的限额内投资台股;以十月底大陆QDII规模三千七百亿元人民币计算,可投资台股金额三百七十亿元。若以证监会核准QDII总额度一成计算,台股最多可添增新台币一千亿元资金活水。

  该报社论指出,两岸MOU的形式及效益超越一般MOU,具有多元重大意义,其不仅打开两岸金融业的往来通道、兼为市场开放定调,并为两岸互动开启第三条路,更为其后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协商创造新机,让两岸经贸关系进入开大门、走大路的时代,但真正的挑战也将接踵而至。

  社论说,双方以务实的简体文及繁体文、使用“大陆方面”及“台湾方面”的名称、以换文等形式完成签署程序,实是在WTO模式(世界贸易组织下的关税领域)及两会模式(海基会、海协会)之外,开启了第三条签署协议的路径。这是兼顾国际惯例、形式对等及双方需求下难能可贵的成果,新模式让未来合作有了更多可能。

  两岸MOU的另一效益,是让双方监理机关建立制度性的对话机制,降低金融服务业者的管制成本与政策不确定性,并有利于化解彼岸金融市场的实质进入障碍。

  社论指出,MOU的签署,不只给予台湾金融服务业更大的发展舞台,且其能否成功享用大陆市场开放的收益,亦将是场硬碰硬的实力战。依国际规范签署的两岸金融MOU,将让两岸经贸今后的往来开始开大门走大路,亦即很难再以隐晦不明的内规、针对性的行政指导及岐视性的人为干预,进行选择性决策,这对两岸企业、经济发展都是正向之举,因为企业经营最需要的就是透明、一致化政策,有利于长期布局。

  《工商时报》的报道说,MOU的签订让台湾的外资圈松了一口气,摩根士丹利证券认为对投资信心将有正面效应,强化ECFA将于明年第一季底至第二季初签定的信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行政部门发言人苏俊宾表示,两岸签署银行、保险与证券期货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助台湾产业;上海证券业台商认为MOU能够帮助他们进入大陆市场;驻港台资券商认为,由于台湾金融业在国际上已落后,两岸MOU的签署对台湾金融业有加分作用。

  报道指出,目前已在大陆设立办事处据点的台资银行,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及珠江三角洲等台商聚集地,未来也将是台资银行集中的主要战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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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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