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分瀑布遭民营公司窃占 民众赏景须买门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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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十分瀑布遭民营公司窃占 民众赏景须买门票
2009年08月25日 10: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素有台湾尼加拉瓜瀑布美称的十分瀑布,在主管单位漠视下长期被占用,且逾追诉期限,气得检察官痛骂官员不作为,可恶至极。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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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涉嫌在台北县平溪乡十分瀑布窃占公有地,擅自设置围篱,民众须买门票才能欣赏美景。本案经基隆地检署侦办后,因已过追诉时效,检察官只能处分不起诉,但检察官怒指公有财产部门行政怠惰,已函送“监察院”追究责任。

  北部知名景点十分瀑布,四周遭民营公司长期设置围篱,遮蔽瀑布,民众必须花新台币一百八十元、二百元买门票才能入园,引起民怨。去年四月二十三日经披露后,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蔡兴华主动侦办,追查业者是否违法经营及公务员有无涉嫌图利业者。

  地检署侦办后发现,十分育乐公司窃占公有土地达两百九十七坪,窃占行为在一九九七年就已发生,但公有财产局却迟至去年九月才向基隆地检署提出告诉,可是依旧刑法窃占公土罪的追诉期只有十年(现已修正为二十年),公有财产局提告时已逾追诉时效,检方只好对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负责人詹淑真处分不起诉。

  不过,蔡兴华在不起诉书中,点名痛批相关机关,长期以来坐视放任业者窃占公土、盖违建、未取得观光游乐业执照即营业收取门票,相关单位竟然不告发取缔,最后连刑事追诉时效都逾期。

  检方调查,园区沿河岸部分的人工设施都是违建,林园国际公司八十三年购入十分游乐园区土地,设立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投资经营游乐园区,同年向省府交通处旅游局提出十分大瀑布风景区开发经营投资事业计划,但一直到二OO一年才获同意备查。

  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又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向铁路局租用平溪支线铁道旁土地,每三年一期,在瀑布周边擅自设置栏杆、围篱、人行步道、游客入口平台等。

  检方根据台北县瑞芳地政事务所清查测量,发现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所设围篱,窃占公有土地九百八十三平方米(约两百九十七坪)。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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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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