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房屋公共设施比越来越高,有些甚至达50%。台当局“监委”刘玉山批评,主管机关采取不作为的态度,任由信息不对等、误差不找补、国际不接轨、登记没有法制化等三不一没有的情况持续发生,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监察院”3日上午通过纠正“内政部”。
“监委”程仁宏指出,岛内现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记面积作为计价基准,而公共设施、附属建物(阳台、雨遮等)坪数均纳入计算,且建物登记面积与建管执照面积又不统一,给予建商灌水机会,“内政部”放任建筑法规不断放宽下,造成许多附属建物、公共设施灌入坪数计算,增加消费者负担;加上对健全建物登记法制,未善尽职责,因此提案纠正。
程仁宏引用一份大安区某建物登记誊本指出,该建物登记260.151平方米,约78.696坪,但主建物仅42.305坪,其中雨遮宽度增加后,大量虚坪浮现,面积达15.93平方公尺,即4.819坪,该栋房屋在台北市大安区,房价至少每坪50万元,消费者必须以高达240万9500元买屋外雨遮,等于一辆奔驰车停在窗户上。
程仁宏表示,建商销售广告之公共设施比计算方式,目前无法规范,计算基准各有不同,或为主建物之比,或为主建物加附属建物之比,或为主建物加附属建物加公共设施之比,或以特定持分分配,或以主建物减除骑楼后之比等分配之,分算态样不一而足,挑公设比最低不一定是真的最划算。
“内政部”颁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均明定,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买卖双方互不找补。程仁宏直言,因为作庄的是建商,实务上多是消费者吃亏,他说,以百坪住宅为例,一户少一坪,一百户就多一户可卖。“监委”以“内政部”怠惰修法,给予建商坪数灌水机会,放任民众权益受损,显有疏失为由通过纠正案。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