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初中生消费常识不足 消基会吁强化教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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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初中生消费常识不足 消基会吁强化教育
2009年11月04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4日电 台湾消基会今天公布对北、中、南区及高屏1317位初中生的消费常识测验结果,计286人、占21.7%不合格;呼吁教育当局及父母不要只重术科教育,也要传授生活常识,否则难以改善。

  据“中央社”报道,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召开记者会。消基会消费者报导杂志社发行人游开雄表示,测试结果有多达21.7%、286名不及格,且分数表现优异占比也很少,只有1名南区同学拿到97分,介于96到100分区间;91到95分区间仅25名、占1.9% ,86到90分也仅有48名、占3.6%。

  错误率甚高的是第五题,多达98.8%、1301位答错。很多答错的人认为消费纠纷申诉对象除了企业经营者、消保团体与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其分中心外,亦认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也是申诉对象。

  游开雄说明,消保会主要任务是消保政策研议与督导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消保官落实消费者保护工作。

  另外,也有81%的学生不清楚商品标示该标什么,除了正确答案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名称及内容物名称外,误以为制造过程也要标示。

  问卷其中一题是泡面常在外包装印上好几块大肉块食材图片,却又用小字标写“图片仅供参考”。游开雄说,这已涉及广告不实问题,违反消保法中不能做虚伪不实广告误导民众的规范,最高可罚新台币2500万元。

  他说,消保法已执行多年,实则不只泡面如此,很多契约条款也常有自订保留变更与取消某条款的文字,一样违法;相关单位执法魄力也有待加强。

  他强调,消保常识也需要从小扎根,教育当局与父母若只重视术科教育,持续以此旧思维办教育,下一代的消费者权益常识难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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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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