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一男子因看到一车牌号与前女友的相似,一时怒火中烧,竟找来厚纸板,怒烧了17辆摩托车。
陈姓男子去年6月12日晚行经桃园市南门市场前女友租屋处,想起前女友的摩托车后面三位,又见陈姓男子停放在当地骑楼的摩托车后三码也一样,一时怒火中烧,竟找来厚纸板,以打火机点燃陈姓男子摩托车油箱,一时间火势熊熊迅速蔓延,烧毁停放在当地的17辆摩托车,并波及当地的多家店面,所幸并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该案经警方调阅监视器录像后,查获陈男到案,桃园地院依法判处其六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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