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敦义被告涉嫌期约贿选获不起诉——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吴敦义被告涉嫌期约贿选获不起诉
2010年03月24日 17: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花莲市一饭店负责人施胜郎去年7月根据媒体报道认为,当时担任国民党秘书长的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在协调党内花莲县长参选人时,允诺以副县长职务交换县府参议杜丽华退选,告发吴敦义涉嫌期约贿选,违反“选罢法”,台北地检署认为证据不足,给吴敦义不起诉。

  吴敦义反控施胜郎诬告及妨害名誉,检方认为施系根据媒体报道后告发,并无犯意,且是可受社会大众公评之事,也给施不起诉。

  去年7月间花莲地方媒体报道“吴敦义允诺以副县长职务交换杜丽华退选”,施胜郎(后来参选花莲民代补选)北上告发吴敦义涉期约贿选。

  杜丽华作证表示,吴敦义并未跟她说“如果退选,让叶金川参选,会让她当副县长职位。”吴只是说大家都是党员,可以互相合作、共体时艰,互补打赢选战。

  杜丽华强调,报载吴敦义希望她担任副县长而帮助叶金川参选等事,是报纸的自由心证,她从未提过“副县长”三个字,是媒体过度解读。

  吴敦义反控施胜郎诬告及妨害名誉部分,施胜郎表示,他是根据媒体报道提告,检方认为,没有积极确切证据认定吴敦义及施胜郎有犯罪嫌疑,给予两人不起诉。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