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两男子欺负智障女 分别被法院判刑5年及4年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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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两男子欺负智障女 分别被法院判刑5年及4年半
2010年04月27日 1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市一名年近50岁的男子,2007年间性侵一名中度智障女子,并找来另一名年逾50岁的男子到旅馆欺负,智障女子的家人得知后提出告诉,高雄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将两名男子分别判刑5年及4年6月。

  判决指出,年近50岁的被告与被害女子在高雄市苓雅区一处活动中心结识,2007年1月他在活动中心与被害女子搭讪后,骑车载她到一家旅馆,在房间内性交得逞。后又联络友人到场,在旅馆房间玩起性游戏。

  同年6月及11月,被告二人又与被害女子性交各两次。被害女子因最后一次太晚回家,母亲追问发现,报警查获被告二人。

  法官说,被告二人明知被害人为中度智障者,对性行为毫无概念,不知抗拒,为逞个人性欲,趁机与她性交,严重戕害她的身心,二人的动机、手段皆有可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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