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当局“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被控在2006年台湾查黑中心侦办机要费案时,把台检方调阅“机密外交”及陈水扁家账户明细等资料泄漏给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7日以证据不足,判柯无罪。
台北地检署去年4月起诉柯承亨及前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泄密。由于叶盛茂先前已因泄漏“国际防洗钱组织”的情资公文给陈水扁而遭判刑,台湾泄密查黑中心的部分,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检方当时起诉指出,查黑中心2006年侦办机要费案,向“国防部”函询“秘密外交”执行情形,包括以经费支付诚泰文教基金会与海外公关公司,检方并打电话到柯承亨办公室,要柯的秘书金辰芯前往查黑中心领取一份密件。
金领得密件后交给柯承亨,柯却拆封影印,还指示金将复印件密送当局“总统府”转呈陈水扁知悉。但法官认为,密件的函覆流程超过一天,经手单位及承办人员不只柯承亨,无法确认究竟是谁影印并陈报给陈水扁,判柯承亨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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