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狼男”偷拍10年 警方估逾万女子春光外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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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态“狼男”偷拍10年 警方估逾万女子春光外泄
2010年05月20日 1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被称为“诚品之狼”的张家荣前天第十度犯案被逮
图为媒体所还原其偷拍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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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县一名专拍女性裙底风光的变态偷拍狼,日前第十度犯案遭逮。他近日在一家“生活工场”徘徊,趁穿牛仔窄短裙的辣妹弯腰挑商品时,将手机伸到辣妹两腿中,5秒连拍8张丁字裤风光,当场失风被逮。警方估计,嫌犯犯案十年来已有逾万名女子受害。

  警方调查,曾在诚品书店犯案、被称为“诚品之狼”的张家荣(40岁),自称成功大学毕业,当过计算机工程师、厨师等,每天都外出找猎物,锁定大型连锁书店、家具卖场,偷拍辣妹裙底后,将照片翻转四种角度并成四张图片欣赏,偶尔也传到网络上。

  前晚9时许,张嫌到板桥市中山路“生活工场”,趁一名穿着牛仔短裙、身材曼妙的林姓女子弯腰挑商品时,持手机自后方伸到被害人两腿间偷拍,5秒连拍8张。被害女子察觉异状,张嫌慌张蹲下佯装绑鞋带,女子惊呼:“有变态偷拍,谁快来抓住他!”并报案。

  张嫌夺门狂奔,遭3位热心民众压制。警方在他身上搜出手机及记忆卡,发现除报案女子被拍的9张白色丁字裤,还有4张另名女子内裤的裙底画面。张嫌供称是上周在板桥某大卖场的“战果”。

  警方调查,张嫌2001年起在台中某百货偷拍女子裙底,之后陆续在北市西门町、诚品书店等偷拍被捕,近期于2008年6月在板桥文化路何嘉仁书店犯案被逮,估计十年来逾万名女性受害。

  警方表示,张嫌第十度因偷拍被捕,因妨害秘密罪并非重罪,且法官普遍认为“不严重”,所以未被收押或判刑入狱,每次仅易科罚金数万元。

  律师孙立虹说,偷拍女子裙底已涉妨害秘密罪,最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书田诊所精神科主任江汉光说,张嫌应为强迫症患者,“身体不听脑袋指挥”,只要受挫折就会诱发对特定喜好类型女性、服装的脱序行为,须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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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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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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