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在台定居申请期缩短 台8月13日起受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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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配偶在台定居申请期缩短 台8月13日起受理
2009年07月30日 0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六月通过的“陆配在台定居的申请年限由八年缩短为六年”,“行政院”将在八月十三日“院会”核定相关许可申请及配套,并开始受理申请,目前申请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者约七、八万人。

  “立法院”于六月十日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陆配取得台湾身份证由现行八年缩短为六年,取消两年团聚期,过去在台团聚期间可转换并计居留期,提早取得身份证。

  陆配只要入境通过面谈,进入依亲居留阶段,无须申请也免等待即可在台工作,并取消现行财产继承权二百万元总额上限,有长期居留权者可继承不动产。

  高层表示,“行政院会”将提出五至六种行政命令的修正,包括大陆人民来台依亲居留许可办法、“内政部”定居不设数额的修正、及陆配“前婚生未成年子女”也能申请来台探亲居留及定居等。

  官员说,目前在台团聚阶段无工作权的陆配有三万二千多人,修法后开放工作人数约五万人。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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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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