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失业给付请领激增 劳动部门考虑延长期限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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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失业给付请领激增 劳动部门考虑延长期限标准
2009年07月13日 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失业情势严峻,失业给付请领人数激增,就业保险法3月底修法通过,授权台当局“劳委会”得视情况将失业给付由6个月到9个月,最长可到一年。“劳委会”也考虑启动延长失业给付机制,13日下午邀集劳团及专家学者,讨论是否全面实施延长失业给付到9个月、甚至一年。

  “就业保险法”今年3月底通过修法,除了通过中高龄、身心障碍失业劳工的失业给付延长为9个月外,也通过行政授权条款,明订在经济不景气,导致大量失业或其它紧急情事时,主管机关可参酌失业率及其它情形,延长失业给到9个月,必要时得再延长之,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延长失业给付的认定标准、请领对象及条、实施期间,由“劳委会”另订办法。

  “劳委会”表示,目前的确正研拟延长失业给付的实施办法,但此案涉及就业市场状况、劳工就业意愿,以及就保基金财务等状况,因此希望先听取各方意见。

  “劳委会”下午开会讨论延长失业给付,劳团批评,“就业保险法”3月就通过,其中延长失业给付与育婴津贴同步通过,但是“劳委会”只急着实施育婴津贴,最急迫的延长失业给付到现在才在讨论标准,根本是本末倒置,要求“劳委会”尽速拟订标准,立即启动延长失业给付机制,至少9个月要先到位。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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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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