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采认大陆学历或溯及既往 初步以1997年为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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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采认大陆学历或溯及既往 初步以1997年为界
2009年11月18日 14: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教育部”初步规划采认大陆41所大学学历,外界关心是否会溯及既往;“教育部次长”林聪明表示,一切都还要讨论,有很多方案,时间点初步规划为1997年。

  林聪明表示,“教育部”将衡酌大陆学校办学情形以及世界大学评比指标,组成项目小组审议认可学校名册,暂拟采认范围以大陆较为绩优学校(约41校)作为采认基准,并视实际情形调整。

  学历是否采认追溯方面,林聪明表示,目前各界对于采认大陆学历是否追溯的看法不一,“教育部”将持续关注社会大众意见,妥善规划;初步方案是以1997年为界。

  招生对象方面,林聪明表示,初拟方向是公立大学以招收研究生为原则,私立大学则可招收专科以上学生。

  收费基准方面,林聪明强调,不能低于私立学校收费基准为原则。招收名额方面,是以全台大专校院总名额1%为限,经核准招收陆生学校以不超过其名额2%为限。

  “教育部”强调,相关采认与招生方式仍在研议阶段,需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学法及专科学校法修正情形而定。“教育部”将适时对社会大众公布相关信息,并举办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

  “教育部”强调,秉持着台湾优先、维护台湾整体利益、提升台湾国际竞争力的前提下,基于“阶段性、渐进开放、完整配套”原则,仍以“三限”及“六不”来规划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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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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