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门:采认大陆学历不影响台生升学就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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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教育部门:采认大陆学历不影响台生升学就业
2010年01月21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1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教育部长”吴清基表示,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及大陆学历采认政策,会优先考虑保障台湾学生权益,且己订定完整配套措施,己经在招生名额及范围上设限,除陆生名额外,亦规定陆生名额每年以全台大专院校日间部招生名额1%为限,约2000名左右,将来陆生分散到各校后,平均起来每个学校最多不会超过30名,不会影响岛内学生的升学机会。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何卓飞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教育部”订定的“大陆地区来台就学及停留办法(草案)”己明文规定,陆生在台就学期间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若违反规定,将强制限期离境;陆生毕业后须返回大陆,不可以续留台湾,也不得报考公务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针对大陆学历采认是否会造成台湾优秀学生前往大陆的磁吸效应,“教育部”表示,台湾高等教育质量不管在师资质量或是硬设备皆有一定水平。同时,初期采认学历仅以办学卓越的大学为采认范围,未来将密切掌握两岸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并进行谨慎评估,作为调整采认范围的依据。

  而大陆学历是否予以追溯?“教育部”初步研碍,在追溯年限上以1997年以后的大陆学历为佳;或是不予追溯采认,另规划办理学历甄试,只要民众通过学历甄试即可核发同等学历证明。但“教育部”也强调,上述方案仍为规划,尚未定案。

  “教育部”除了自十二月十日起于全省召开十七场公听会予以说明外,并再次重申开放陆生来台就学及大陆学正采认,将严格遵循所谓的“3限、6不”原则,即限制采认高等学校、限制来台陆生总量、限制医学学历采认领域;陆生来台不给予加分优待、不影响岛内招生名额、不编列奖助学金、不允许在学打工、不会有在台就业问题、不得报考公职。

  “教育部”表示,招收陆生将以外加名额方式处理,且有总量管控,以全台招生总量的0.5%-1%为原则(约1000-2000名)。而对于陆生来台是否会加分?“教育部”再次强调,陆生来台不给予加分优待,且不编列预算作为陆生奖助学金。

  而针对陆生就学期间打工及毕业后续留台湾就业的问题,“教育部”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大陆地区人民在台工作已有明确规范,陆生来台是以就学为目的,所以在学期间不允许从事专职工作或打工。陆生毕业后,亦须依照规定返回大陆,不得续留台湾工作,并不得报考台湾“公务人员考试”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因此不会影响台湾民众的就业权益。

  至于大陆学历采认方面,“教育部”表示将透过大陆高等教育学历采认审议会研议以985工程之38所学校(扣除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及增加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及中央美术学院等体育、艺术办学卓著之大学作为采认范围之可能性。至于是否扩充认可范围,将视办理情形,审慎评估,目前并无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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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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