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两岸经贸合作原则必将改为“互谅互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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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两岸经贸合作原则必将改为“互谅互让”
2010年03月02日 1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日电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副主任胡石青指出,看待两岸经贸关系时,应投以更长远的眼光。他也认为,两岸今后为推动深层次的合作,必将改以互谅互让为原则。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胡石青说,一年半以来两岸经贸关系的各项进展只是序幕,是为今后更宏大的发展作铺垫。ECFA所带来的经济影响是根本性的,它的签署将深刻改变两岸经贸格局,使其直接步入制度化阶段。而两岸经贸交流在过去30年中,主要动力来自于欧美市场的需求,两岸作为全球产业链分工的组成部分,建立起分工合作关系,即由台湾提供零部件,经大陆加工生产向欧美市场出口,这一循环方式曾经是推动两岸经贸保持高速增长,最终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的关键。

  胡石青表示,随着两岸经贸交流渠道的扩展与产业调整,拥有广阔潜力的大陆内需市场,正逐步改变上述格局。以大陆采购团为前导,以台商转移投资重点为先锋,以两岸产业合作为背景,两岸经贸交流的内容将不断丰富与多元化,台湾拥有的产业优势可望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大陆内需将在促进两岸经贸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此外,胡石青认为,过去基于推动关系正常化需要的互利互惠原则,将逐渐不能适合实际需要。两岸今后为推动深层次的合作,必将改以互谅互让为原则,在确定相互产业定位的前提下,为对方的发展提供最大的空间,进而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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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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